2008年1月11—13日,企业国学堂“湖南学堂”1月份课程在长沙岳麓书院举办,此次课程主题以佛学为主,建筑风水为辅。1月12日安排的讲座是《佛教的理念和精神》,由中国中央党校资深讲师、北京大学禅学社首任名誉社长、佛学研究专家于教授主讲。

于教授在岳麓书院畅谈佛学
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广义地说,它是一种宗教,包括它的经典、仪式、习惯、教团的组织等等;但佛教在世界性的各大宗教和思想之中,显得非常特殊。凡是宗教,无不信奉神的创造及神的主宰,佛教却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因此佛教似宗教而又非宗教,类哲学而又非哲学,通科学而又非科学。这是佛教的最大特色。狭义地说,它就是佛所说的言教;如果用佛教固有的术语来说,应当叫做佛法(Buddha Dharma)。在《增一阿含》经的序品中所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用一句话来说,佛教就是佛让人们止恶扬善、自净其意的教法、是佛陀的教育。
佛教传到中国后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互相影响、吸收,发展为中国的民族宗教之一,成为中国封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对哲学、文学、艺术等其他文化形态,都发生了深远的多方面的影响。
于教授主讲了佛教精深复杂的理论与精神、广泛庞大的教义体系、支流繁多的佛教宗教派别和佛教在漫长的积累成长过程中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力。